抓重点 破难题 息诉和解——榆林检察机关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格局是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为了牵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个“牛鼻子”,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该专项活动是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榆林检察机关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多措并举,推进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地落实。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4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专项活动中,榆林检察机关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矛盾,通过调查核实厘清行政争议
榆林检察机关在促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精准化为导向,加强精细化审查,加强调查核实,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促进案结事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米脂县民政局与申某某(男)虚假婚姻登记案,申请人申某某与张某某经他人介绍于2007年8月28日结婚,在一起共同生活。后张某某借机卷款逃走,从此杳无音信。2009年6月,申某某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其与张某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答复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条件无法撤销。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县民政局、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厘清了行政争议,张某某与申某某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向婚姻登记处提供的张某某身份证、户口本全部是他人伪造的假证件,该婚姻登记并非是张某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他人的冒充行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明辨是非、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了困扰当事人13年的婚姻登记难题,同时也得到了米脂县民政局的认可。后该局通过安装指纹识别系统,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二是组织公开听证,促成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使争议化解工作更加开放、透明,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听证中促成和解。截止目前,全市两级行政检察部门共公开听证15次,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三忻加油站等五家民营加油站行政处罚一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根据“六稳”“六保”精神,对五家民营加油站罚款缴纳和加处罚款的缴纳方式进行实质性化解,最终五家民营加油站自愿一次性缴纳罚款本金172420.4元,分批分期缴纳加处罚款,并当场撤回监督申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实行院领导包案,压实化解行政争议责任
榆林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化解16件。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堡县税务局与杨某某拖欠税款一案,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领干警走访吴堡县税务局,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为化解争议奠定基础。随后,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杨某某陈述其近年来经营不善,且因疫情影响,收入微薄,从而导致拖欠税款。经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释法说理,让杨某某认清自己的行为,并告知其拖延税款的不利法律后果。杨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于当日交清拖欠税款,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四是将释法说理贯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始终
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大部分裁判并无不当,申请人诉求难以实现,检察机关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通过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方式化解争议,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也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检察机关的责任感。
下一步,榆林检察机关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检察工作重中之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榆林检察力量。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刘世虎
编辑:史颖华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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